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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淼演讲:海外人才和本土人才需要统筹兼顾

01月-23日  分享到:


       (中国人才热线www.cjol.com转) 2014年12月28日,2015年中国人力资源管理新年报告会在人民大学举办。报告会主题为“法治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化与一体化”。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处长 、北京市人力资源研究中心主任于淼发表演讲,演讲主题为:“两化”助推北京人才工作转型升级。

于淼表示,人们常说,骏马能历险,犁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本土人才和海外人才各有优缺点,需要统筹兼顾,都要为他们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

以下为于淼演讲实录:

各位嘉宾、老师、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很高兴来到中国人民大学,参加2015年中国人力资源管理新年报告会,共同就“法治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化与一体化”这一 主题进行研讨。刚才,北京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闫成同志在致辞中,从北京发展的角度对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和人才法治化谈了自己的看法,很有前瞻性、针对性和指导 性。下面,我围绕年会主题,就2014年北京人才工作,特别是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和人才法治化的具体考虑和开展情况,向大家进行介绍,希望对大家全面了解北 京人才工作有所帮助,并多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2014年,我市人才事业发展迅速。截至2013年底,北京人才总量为583万人,比2012年增加20万人,相当于特大城市的城区人口规模; 每万名从业人员中人才数量为5110人,比2008年增加了16.7%;受过高等教育的从业人员占比为40.8%,比2008年提高了8个百分点。高层次 人才聚集优势明显,目前,北京集聚了700多名“两院”院士,占全国院士总数的近一半;入选中央“千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有1103名、北京市“海聚 工程”612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近4000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约100名。正因为北京聚集了这样高密度、高素质、高层次的人才,才保证了首 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快速发展。今年,我们开展了党管人才工作理论研究,完善了高层次人才体系队伍建设,加快了人才政策创新力度,进一步推动了人才工作转型 升级。下面,我从人才工作的三个角度,高创计划、中关村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和“京校十条”、“京科九条”进行介绍。

一、“高创计划”——既要“飞鸽”又要“永久”

年龄稍微大一点朋友,可能知道“永久牌”和“飞鸽牌”自行车,这两个品牌自行车在上世纪90年代,是家家户户必备的出行工具。现在,随着社会发 展,自行车逐渐淡出了我们的生活,但是这两个的名称却被使用在人才领域。“永久”成为“本土人才”的代名词,“飞鸽”成为“海外人才”的形象代表。联系到 实际工作,近年来,我们通过“千人计划”、“海聚工程”引进了大量的海外人才,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很好地支撑保障作用。但同时,本土人才和海外人才 之间的差异,和有的单位片面强调“外来和尚好念经”,出现了“招来女婿,气走儿子”的情况。

人们常说,骏马能历险,犁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本土人才和海外人才各有优缺点,需要统筹兼顾,都要为他们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 2012年,中央出台“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称为“万人计划”,形成与“千人计划”相并行的国家级人才工程。为落实中央“万人计划”,今年5 月,我们也实施了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简称“高创计划”。计划从今年开始,用10年左右时间,遴选支持一批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和 文化艺术领域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该计划分 “三个层次、六类人才” 。第一层次是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具有成长为世界级的科学家、工程师和文化名家的潜力的杰出人才,计划支持75名。第 二层次是北京市科技和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领军人才,包括科技创新与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教学名师、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计 划支持900名。第三层次是35岁以下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计划支持500名。

二、中关村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好政策释放大活力

人民大学位于中关村腹地,大家可能去过创业街,品尝过车库咖啡,登陆过“拉勾网”,置身其中,一定能够体会到中关村的发展活力和独特魅力。中关 村所展现的生机活力,在一定程度上是我们打破体制机制壁垒,率先在全国设立首个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带来的效果。2011年,我市会同15个中央单位联合出台了人才特区若干意见,制定了加快建设中关村人才特区行动计划,明确在中关村建设“人才智力高度密集、体制机制真正创新、科技创新高度活跃、新兴产业高速 发展”的国家级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

经过多年努力,中关村人才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人才政策先行先试取得实效。中央支持我市在中关村实行的“重大项目布局”“科技经费使用”等13 项特殊政策全部落地。我市整合全市资源,落实中关村“1+6”先行先试政策、“新四条”政策,出台“京校十条”“京科九条”,促进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 展,推动人才、技术、资本高效结合。目前,我市145项人才政策中有1/3是支持中关村的人才发展,建立了54项国家、市级、中关村政策构成的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政策体系,涵盖了人才引进、教育培养、评价激励、创新创业、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12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充分肯定了中关村政策试点成效,并将 “1+6”、“新四条”政策向全国推广。人才管理改革试点打开新局面。近年来,先后推动硅谷等11个海外联络机构与140多个驻外使领馆、境外高校院所、 华人社团等深化开展人才合作,建设中关村硅谷创新中心、渥太华国际孵化中心等境外平台,在引进高端人才同时,积极开发海外高端智力。探索科研管理体制改 革,依托生命所、纳米所等新型科研机构建立以科学家为本的经费管理制度和创新成果转化机制。优化人才评价机制,开展企业教授级高工职称评审改革试点,建立 以能力、业绩和贡献为依据的人才评价体系。健全人才激励机制,落实了104项股权激励试点方案,释放了创新创业活力。完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机制,统筹推进 45个院士专家工作站、75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34个海外人才创业园、29个大学科技园建设,促进了校企、院企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创新创业生态系 统更加优化。积极培育由领军企业、高校院所、天使投资和创业金融等要素构成的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吸引高端人才主动汇聚。目前,共引进874名“千人计 划”入选者,约占全国1/5;引进424名“海聚工程”入选者,约占全市70%。百度、小米等行业领军企业从微软、谷歌等世界著名企业引进张亚勤、吴恩达、雨果·巴拉等国际顶尖人才,培育了百度系、小米系等一批“创业系”、“人才圈”。清华、北大、中科院等高校院所引进了王中林、王晓东、 施一公等“千人计划”人才,并在中关村转化了前沿技术成果。天使投资和创业金融高度活跃,全国2000多名天使投资人大多汇聚在中关村,创业投资案例和金 额均占到全国四成以上。今年6月,中关村创业大街开街,汇集了车库咖啡、36氪、天使汇等一批创新型孵化器,承载和传播创业文化,青年创业蔚然成风。创新 驱动发展格局逐步形成。按照“创新驱动本质上是人才驱动”的规律,充分发挥人才在自主创新和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中的作用。未来科技城先后引进162名 “千人计划”入选者,培育了“太阳能薄膜电池”等30多个前沿技术项目,在低碳清洁能源、民用航空技术等领域,打造了一批新型科研机构。以中关村科学城为 重点,采取政府股权投资、开展示范应用工程等方式,支持人才团队在大数据、生物、节能环保等领域推动了715个重大项目转化。通过促进政府、市场、社会资 源的有机融合,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释放了人才活力、发挥了人才作用。目前,中关村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在全国科技园区排名首位,累计创制4882 项国际国内技术标准,技术交易辐射全国,培育了大批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拥有收入过亿元的企业2362家,去年平均不到1天就产生1家;上市公司248 家,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以来,平均每年净增20家;中关村企业总收入年均递增36.6%。

三、“京校十条”、“京科九条”——给科研人员一方舞台

当前,有的高校在科技创新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存在“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困境,高校老师在外兼职存在“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窘 态,学生创业存在“问遍青山无人应”的无奈。今年1月,北京市政府出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协同创新若干意见,称为“京校十条”。主要内容是科技成果转 化体制机制改革、支持高校开展协同创新、鼓励高校科技人员和在校学生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等三方面。在高校老师兼职方面,今后,高校科技人员经所在学校同意, 可以在高校之间或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型企业兼职。在校学生创业方面,支持在校学生休学创办科技型企业,支持学生以创业的方式实现就业,凡到中关村科技企业孵 化器或大学生创业基地创业的学生,给予房租减免、创业辅导等支持。这些利好政策,进一步激发了老师学生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今年6月,北京市政府印发了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若干意见,共涉及9个方面的政策,称为“京科九条”。这些措施,主要是破解当前科研成 果转化率不高、人才激励力度不够、科技资源利用不充分等问题。在加快成果转化方面,进一步扩大科研机构对成果转化自主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 社会公共利益外,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将由项目承担单位依法取得,并给予科研机构自主处置权。在人才激励方面,市属科研机构可以采用年薪工资、协议工资等方 式聘任高层次人才,人员工资以及实施股权激励等费用可以从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支出。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科研机构可提取70%及以 上的转化所得收益,划归科技成果完成人以及对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所有。这些措施,极大地激活了科研人员创新的活力。

各位嘉宾、老师、同学们,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北京人才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将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主线,以推进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和人才法治化为突破口,蹄疾步稳、攻坚克难,进一步推动首都人才工作转型升级。

关于京津冀人才一体化。京津冀人才一体化是什么?可能大家在认识上还比较模糊,感觉与自己关系不大。但我相信,随着人才一体化政策的逐步落地, 肯定会影响到大家的工作生活。比如,有的学生毕业后,可能会在天津安家、每天乘高铁来北京上班、每周会去河北廊坊工厂里看样品,了解生产情况,不时会上演 “三城记”,享受同城化的成果。

京津冀三地,山同脉、水同源、文同根。今年,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各类媒体都对其进行了广泛报道。人才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先行要素。 早在十年前,三地就开展人才合作。特别是2010年,北京将区域人才一体化发展的思路写进了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年,三地组织部门签署了 人才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了人才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发布了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宣言。但是,由于人才工作要始终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产业发展而展 开,在产业没有融合、优化的前提下,人才一体化很难实施,也就出现了“签署协议多,推进落实少”、“项目对接多,政策制定少”、“双方合作多,三方合作少”、“对内合作多,对外联系少”的特征。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北京地区人才资源丰富,这些资源是京津冀地区的共同财富,首都人才在为北京服务的同时,也要为天津和河北甚至全国 服务。因此,京津冀三地是同下一盘棋,需要三地守望相助,戮力同心,以更宽广的胸襟和气度,共同推进人才合作。此外,北京在人才合作中将主动作为,把北京的人才资源更好地向河北和天津开放,实现人才资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我们为人才一体化发展勾画了宏伟蓝图,提出共同打造区域人才共同体,实现人才规划共 同制定,人才政策共同协商,人才红利共同分享。实现区域人才共同体,要先易后难、分阶段分类别推进。第一步的主要任务是差异化应对,在3至5年内,围绕改 变观念、消除误解、缩小差异、清理障碍、对接政策等方面,在人才资源布局、人才流动配置和人才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探索合作,形成“你了解我、我了解你”的 人才工作局面;第二步的主要任务是融合化发展,三地从产业错位布局入手,以人才合作为基础,整合人才优势提升区域综合发展实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 区域性人才市场,实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人才合作格局;第三步的主要任务是同城化运行,三地合力在人才培养使用、人才评价流动、人才公共服务等方面无缝链接,形成“你就是我、我就是你”的一体化运行格局,最终形成区域人才政策互利互惠、人才流动互通互融、人才评价互认互准、人才创新创业互助互促的局 面。

近期,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健全合作机制。三地争取中央有关部门在协同发展领导小组下,设立人才工作专项协调机构,负责决策重大 事项,策划重大工程,督促工作进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交流区域人才合作事宜,互通人才工作最新政策、重要举措、重大活 动,实现人才工作互联互通。二是编制人才一体化发展规划。三地联合制定人才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人才一体化发展战略目标、工作任务、政策措施等,实现 人才一体化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三是先易后难推进人才合作。探索三地人才异地交流新模式。京津冀人才工作部门选取个别领域(如教育、科技、卫生等),实行 “党政人才+专家人才+合作项目 ”的混合组团方式,到其他两省市交流学习,提高三地人才交流效果。共建专家数据库,共享专家信息资源。针对大学生就业,整合区域人才就业信息网络,建立统 一的人才就业信息发布平台,集中发布用人单位职位需求、就业人员信息等。

关于人才法治化建设。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北京人才法治化建设起步较早。10年前,我们就提出了建立具有北京特点、符合北京经 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管理政策法规体系;2011年,我们与市人力社保局、市政府法制办联合开展了人才立法的摸底调查,对人才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取得了一定共识。今年,我们又与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联合开展了人才立法课题研究,对人才立法宗旨、定位、环境等进行了系统研究。在此基础上,我们认 为北京人才法治化建设,重在形成完备的首都特色的人才法治体系,高效的人才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人才法治监督体系和有力的人才法治保障体系,最终营造公平 公正的首都人才发展法治环境。

人才法治化建设要找准着力点。首先要固化人才工作成果。人才工作综合性强,涉及党委、政府等多个部门,部门之间关联性弱,需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 同时,北京市和各区县分别成立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本级党委、政府统筹协调人才工作搭建了平台,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内部工作机制、规则还不 完善,职责履行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影响了统筹协调作用的发挥。有必要通过立法途径,明确党管人才原则,确立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固化人才工作运 行机制,提高统筹协调力度。其次要厘清政府部门人才工作职责。当前,政府及有关部门承担的人才工作职责是在长期人才工作实践中逐步确立的,缺少必要的法律 依据,出现了各部门对自身承担的职责认识不清,自觉主动开展人才工作意识不强等问题。按照依法行政要求,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各部门在人才培养开发、评价 发现、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环节中的职责,为人才成长成才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最后要界定人才权利义务。明确人才权利是人才发展的“保护伞”。通过立法途 径,明确人才享有自身创新权和知识产权,有获取工资报酬、福利保险待遇的权利,有仲裁和申诉的权利等,有利于畅通人才维护自身权益的渠道。在享有权利的同 时,人才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比如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按照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等义务,最终为人才发展提供公平有序的法治 环境。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各位嘉宾、老师、同志们,我们相信,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和人才法治化就像首都人才工作转型升级的两翼,双轮驱动,合力为首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提供强大动力,推进人才工作转型升级,为首都人才创新创业营造更加美好的环境。

最后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阖家幸福、事业有成、学习进步!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