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投资人:
深圳市二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日晚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关于终止深圳市二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750号),根据该决定,公司股票将自2019年7月9日起终止挂牌。特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公司对披露事项与中介机构存在分歧,包括但不限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多处财务数据的重大异常,经董事长马千林提出疑问后,相关中介机构未予以回复,导致公司无法按照相关规定在预约时间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6日起被暂停转让。因公司已经资不抵债,经营管理已经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亦不能解决,公司已经于2019年5月30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重新审计、破产清算等相关议案。决议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自挂牌新三板之日起至今,公司及董事长马千林并未亲自或授权任何人对外签署任何融资、对赌、收购或被收购、置换或转让等任何处置公司股份的事项,并且,公司除在建设银行存在一笔已经公告的贷款(详见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二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公告》中第3项内容)外,公司及董事长马千林亦未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贷款及以股权质押/交换形式完成的借贷或者融资,还请各投资人和合作机构知悉。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仍将按照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进行破产清算等事宜。如各投资人或其他机构、人员发现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情形,以及存在正在或可能侵犯公司及股东权益的事项,请及时联系我们,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董事长马千林 13602505980,15107553150
联系座机:0755-23359672
邮箱:maqianlin@secomid.com
fawu@secomid.com
hegui@secomid.com
特此公告。
尊敬的各位投资人:
深圳市二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日晚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关于终止深圳市二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750号),根据该决定,公司股票将自2019年7月9日起终止挂牌。特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公司对披露事项与中介机构存在分歧,包括但不限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多处财务数据的重大异常,经董事长马千林提出疑问后,相关中介机构未予以回复,导致公司无法按照相关规定在预约时间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6日起被暂停转让。因公司已经资不抵债,经营管理已经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亦不能解决,公司已经于2019年5月30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重新审计、破产清算等相关议案。决议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自挂牌新三板之日起至今,公司及董事长马千林并未亲自或授权任何人对外签署任何融资、对赌、收购或被收购、置换或转让等任何处置公司股份的事项,并且,公司除在建设银行存在一笔已经公告的贷款(详见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出具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二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公告》中第3项内容)外,公司及董事长马千林亦未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贷款及以股权质押/交换形式完成的借贷或者融资,还请各投资人和合作机构知悉。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仍将按照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进行破产清算等事宜。如各投资人或其他机构、人员发现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情形,以及存在正在或可能侵犯公司及股东权益的事项,请及时联系我们,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董事长马千林 13602505980,15107553150
联系座机:0755-23359672
邮箱:maqianlin@secomid.com
fawu@secomid.com
hegui@secomid.com
主办券商 李一科 027-657999819
邮箱:xsbywgl@cjsc.com.cn
特此公告。
珠海市赛科米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特别声明
深圳市二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二中科技)从2016年7月22日挂牌新三板之日起至今,珠海市赛科米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二中科技的法人股东,持股比例24%,从未亲自或授权他人代表本公司对外签署或确认过任何融资、对赌、收购或被收购、置换或转让公司股份的事项。而本公司其他合伙人亦未向本公司及公司法人告知曾参与或存在以上事项。如在上述期间存在以上事项,则即为他人冒用本公司名义、仿冒本人签名、盗用印章所实施的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一经发现,本公司将立即向司法机关报案并追究相关机构及个人的法律责任。无论您是作为本公司的合伙人、股东、上下游供应商、金融机构、咨询服务机构等相关人士,如从任何渠道了解到曾经发生以上事项,请立即通知本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
maqianlin@126.com
联系电话:
13602505980,
18124590156;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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