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协助董秘做好与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上级部门的联络工作,完成监管机构等上级部门布置的任务及下发文件的处理工作;
2、筹备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做好会议的记录及相关披露工作;
3、执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制度,按照有关法定程序,做好公司临时信息和定期报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编制和披露工作;
4、每日监控媒体对公司的评述,及时了解公司股票二级市场动态,对异常波动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5、协助董秘做好日常接待来访、投资者咨询答复、与各股东之间的联系工作,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资料;
6、负责董事会、监事会相关文件和报告的草拟工作;
7、负责制定适于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方案并实施;
8、负责证券部管理工作。
任职要求:
1、 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证券、法律、金融等相关专业;
2、 从事证券事务工作至少五年以上,有两年以上团队管理经验;
3、 具体足够的财务、法律、证券、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4、 具有较好的专业写作和计算机实操能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 工作细心、耐心,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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