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资格: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地区有关的物业管理要求,从业经验达两年以上,持物业管理经理上岗证;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及处理一般矛盾的能力,有良好的公关交际水平和公文写作功底,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年龄25—45岁。
工作职责:
1. 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本地区物业管理规定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公司集体利益负责;
2. 协助经理制订管理处年度管理方案及月份工作目标计划,及时跟踪监督落实情况,对日常管理过程中不合格现象予以纠正,对重要投诉进行处理;
3. 按管理处实际运行情况,就公司现行的质量管理规定向品质督导部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协助日常管理工作,向管理处主任负责;
4. 协助物业经理对管理处员工进行考核,并配合公司品质、人事行政部进行公司的统一考评工作;
5. 协助物业经理组织管理处员工的工作会议和日常培训工作;
6. 按公司规定配合人事行政部办理员工的入职和离职手续;
7. 按公司规定配合人事行政部办理管理处员工转正晋升手续;
8. 按公司规定和装修申请内容进行装修验收;
9. 组织员工的业余文化活动,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并及时向公司人事行政部反映;
10. 在经理外出时兼管管理处全面工作;
11. 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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